第五十一章 T恤下边的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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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T恤下边的腿

  方珩自打林臻说了这句话之后就嬉皮笑脸的躺在了沙发上。

  “林臻,我想洗澡。”他看了一眼从书房出来接水的林臻乖巧的说到。

  其实方珩已经扒着门缝往卧室里望了半天,只可惜林臻认真做起事情来一点动静也没有,这时候好不容易把人给等了出来,他就赶紧说了句。

  林臻本来在想事情,根本就忘了房里边还有这么个人,被他突然这么一出声吓了一个激灵,直接把刚刚想出来的一点苗头也给吓没影了。

  他使劲压着自己心里的火气,控制着自己不把这一杯开水泼到方珩的头上,咬牙切齿的说:“想洗就去呀?我拦着你?”

  “我这不是怕你一会儿想上厕所,一开门看见我,把我大宝贝拧下来么?”方珩看着林臻紧紧握着的水杯,仿佛下一秒他就能冲过来直接扣在自己头上。

  林臻从原地楞了一会儿,淡定的喝了口水,“你去吧。”说着就要回卧室。

  “哎哎哎,我手。”方珩赶紧从沙发上边爬了起来,举着自己的手给林臻说。

  “我的手不能碰水。”

  林臻一挑眉,从容的看向他,“厨房里边有保鲜袋,你找一个套上,应该就没问题了。”

  “那东西行吗?”方珩扣着沙发边边又一屁股坐了回去。

  “怎么不行,你放心不过就多套上几个,保鲜袋我管够。”林臻说完就进了卧室。

  没一会儿又拿了一条浴巾出来,“我没用过,牙刷镜子后边的隔层里有新的,其他的都在架子上,你一眼就能看到。”

  方珩“哦”了一声,从林臻的手上接过了浴巾,还顺便在他手上摸了一把,如果忽略到林臻皱着眉头从他伤口上掐的那一下的话,这感觉还是挺美好的。

  方珩就一个手也没想着洗多乾净,几乎就是进去冲了一圈就赶紧出来了,他可不相信什么保鲜膜能防水。

  他在林臻门前犹豫了下,又折返回到了书房,书架上的书都是一些专业性的书,还放着一个旧的印表机,看着样式很老了,不知道还能不能用。

  正四处看着的时候,手机的消息提醒突然响了一声。

  “书桌下边有吹风机。”

  只有简单的几个字,倒是林臻的风格,方珩笑了笑,又把手机往上滑了滑,一水的消息几乎都是公司发过来的,大部分是周文,里边只是说进展有些吃力,没有说有没有找到漏洞。

  方珩从书桌下边拿出吹风机,裹着个小浴巾溜达到了林臻的卧室门前,敲了敲门。

  林臻侧躺在床上正带着耳机听一个案子的录音,没有注意到门外边的动静。

  方珩见没人应,又笑嘻嘻的说了句,“那我进来啦。”

  这句话林臻就听到了个尾音,反应过来的时候门已经被从外边打开了,方珩楞在了门口。

  “出去!”林臻的语气有些急,还有点生硬,冷冰冰的说了一句。

  方珩进去的时候,就看到林臻只穿着一个T恤躺在床上,两条修长笔直的腿搭在床边,要是顺着腿向上看还能看到林臻穿的内裤很修身,清清楚楚的勾勒出了一个形状,想到这里他就觉得自己周身的血液上涌。

  可惜了还没看清楚就被林臻凶巴巴的赶了出来。

  方珩盘腿坐在沙发上乱想,手里还拿着那个电吹风。

  突然卧室门打开了,林臻从里边黑着脸又走了出来,身上穿的T恤换成了之前他见过的那个条纹病服睡衣。

  林臻从走出来之后开始就没看他一眼,进了浴室还大力的摔上了门,没多久里边就传来了水流的声音。

  方珩听着声音,脑子里想象到了里边的画面,由刚刚林臻的大白腿向上是他摸起来紧实的小腹,不知道林臻有没有肌肉,不过看他这种生活状态,不好好吃饭也不下楼锻炼,估计没有。

  他还脑补到了林臻仰起头勾勒出的漂亮脖颈,和他因为舒服和放松而几近迷离的眼神。

  突然方珩感觉到自己鼻子一凉,好像有什么在向下流,他伸手一摸,“操,这就流鼻血了?”

  他三下两下的跑到了厨房,这要是让林臻看到了自己现在流鼻血的模样,估计那人连件衣服都不给自己穿,就得赶出去。

  林臻从浴室出来的时候,方珩已经洗好还清理了现场,为了防止自己一会儿在不争气的流鼻血,沙发上还准备了一抽纸,整个人坐的笔直手里还拿着电吹风。

  “你们两个粘上了?”林臻出来找了一圈最后才看到还在方珩手上,顿时绷着的态度垮掉了。

  方珩一开始没有反应过来,见他看着自己的手才发现自己还拿着那个电吹风。

  “我手受伤了。”方珩委屈巴巴的说,什么叫一招鲜吃遍天,他这就是一个理由拿捏的林臻妥妥帖帖的。

  “我特么真是服了你了。”林臻一把薅过他手里的电吹风,顺手也拽过了那个湿哒哒的脑袋。

  方珩的头发很软,又黑又软,林臻的手指从发间不断地穿过,没一会儿就干透了。

  “你过来,我给你拿套被子。”林臻回过头来跟方珩说了句。

  书房里边有一个小隔断,里边放的都是一些备份的东西,林臻做事有个习惯,如果自己没有备份心里就没有安全感,工作也是,生活也是。

  “长颈鹿的啊?”方珩接过来看了一眼,这什么恶趣味,平时西服革履的人背地里竟然盖的是卡通被子。

  “不乐意你就冻着。”被他这么特别的指出来,林臻脸上有点不好意思,故意别过头去狠狠地说到。

  “我喜欢,特喜欢,尤其是长颈鹿。”方珩一把收到背后,笑嘻嘻的说到。

  林臻给他安顿好了就回卧室了,到了都没有再出现一次。

  方珩不娇气,没有认床的毛病,在哪里都能睡着,尤其是现在一墙之隔的地方还有自己喜欢的人,顿时心里就像是塞了糖一样甜。

  要是林臻能接受自己就好了,到时候自己就抱着他睡,一睁眼人就在自己的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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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何被告他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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