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是他
1.75
洪仙将早已拉好的遮光窗帘再次检查一遍,确认已经严不透光了,这才灵活地捏了指诀,把门窗彻底锁好。
屋顶上,一个全身黑衣隐身在黑夜中的男子也掐了个指诀,悄然在洪仙的结界外又加了层防护。
屋内洪仙修长的手指上下翻飞,掐了个比方才繁复几倍的手诀,食指与无名指点向饱满秀气的额头,带出一缕红光,飞至放置在桌面上的白纸,弹向三米开外空无一物的白墙,好似投影仪投影,白墙上瞬间浮现栩栩如生的立体影像画面。
崇山峻岭中,入目皆是枯树萎草,原本蜿蜒而过足有三丈宽的河流已无半滴水,露出乾涸的河床,生物业已踪迹全无,看来此地遭遇了足以毁天灭地的旱灾。
画面一帧一帧过去,一块倾斜着的方圆两丈左右的大石头下,一株白色的看起来已经枯败的小草颤颤巍巍地承接了从石头滚落的一小滴露珠,枯黄的两片叶子摇了摇,霎时恢复了生机,浑身散发出莹白的光。
它得救了!
在缺水到生死存亡之际,这一小滴由大石块积攒了几个月湿气才形成的露珠挽救了它的生命!
旁观至此,洪仙不由轻蹙蛾眉,他们的前世居然是一株仙草和一滴露珠!
在前世,苏慕青是在毁天灭地的大旱后聚天地灵气凝聚而成的一滴仙露,何明辉是不知哪里沾染了些许仙气而开了神志独自修行的一株仙草。在遭遇一场足以毁天灭地的大旱后,仙露滴落到因缺水而奄奄一息的小仙草上,挽救了仙草的性命。
难怪结果如此蹊跷,不按常理发展。
接下案子时,她还以为仅仅是件寻常的挽回事件而已——
前世因,后世果。
洪仙长叹,这个案子,不从源头开始干涉,怕是不好完结了。
两人的纠葛因救命之恩展开,延绵到了今生,想要今生缘分更深,还需在前世为两人——
呃——两物多制造些因缘。
这一晚,洪仙是拧着眉入睡的。
溯回到前世需耗费大量的元神,这笔买卖不划算。
她虽不贪财,但是也不喜做亏本生意!
翌日,林字发来消息,何明辉果然再一次将苏慕青推开。
往前世做干预刻不容缓了!
不然两人缘分怕是就此断了!
已接下的案子,断不能失败,否则有损招牌。
洪仙回复道:这几日你不用来上班,跟着他们,有事随机应变,不用联系我,我会找你。
林字收到消息时忒打闷葫芦,老板这是有什么计划吗?
为什么不带他玩呢?
诚然,最重要的是后面那句!
洪仙花了点时间做准备,那里的环境太恶劣,她得计出万全,方敢动身。
*****
热!
酷热!
目之所及,无处不是枯树败草,然而此地给洪仙的第一感觉不是荒凉,而是炙热。
被炎热的空气围裹着,洪仙觉得自己仿佛置身于太上老君的八卦炉中,皮肤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乾绷起来。
汗水是没有的,因为刚浮出表皮便被蒸发得一乾二净。
在这种情形下,小仙草居然还能撑着活下来,生命力真是顽强至极了。
洪仙捏了个指诀,一把红线织成的大伞出现在头顶,挡住了晃得刺眼的太阳,再掐一个为来此处研究出来的清凉指诀,一层水雾瞬间将她笼住,这才觉得舒服了些。
举目四望,并没有瞧见那个标志性的大石块,兴许是位置产生了些许偏差,洪仙寻思片刻,信步朝山顶走去。
登高望远,是寻找目标最快的方法。
才走几步,洪仙忽然顿住,附近有东西!
远远飘来一丝腐朽的味道,是死物吗?
不!
不对!
还有枯草被踩踏的咯吱声!
这种环境下,还有什么东西能存活下来?
洪仙收了红线伞,隐匿了身形气息,寻了处焦灌木,矮下身来观察。
咯吱咯吱的响声渐行渐近,酸腐的味道也越来越浓,洪仙悄悄捂住了口鼻,屏气凝神朝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
只见一个身形似人却浑身长满黑毛状似猿类的东西正缓步朝这边走来。
是魃!
难怪此处如此乾旱!
《诗经》有云:旱魃为虐,如惔如焚。
凡是旱魃出没之地,无不焦金流石,鲜有生物能保全。
洪仙悄然伸出手,又缩回来。
遇见旱魃,当动手除去,只是自己本不属于这,贸然出手,怕是会影响此地的天道运行。
即使是魃,天养地生,只会给人类和自然带来灾害,但是依然有它存在的道理。
况且,魃可不是一般秽物,自己对付它也得耗费一番精力。
罢了,先留它一条性命。
洪仙忍着酷热,待黑乎乎臭哄哄的魃走远了,这才捏了指诀恢复红线伞。
大石块目标大,洪仙很快找到了小仙草。
果然,已经奄奄一息,只剩一线生机了。
委托人和委托对象都找着了,只是,要怎么才能让他们加深缘分呢?
洪仙围着石块边转悠,边烦躁地挠了挠后脑勺。
之前没想法,本想来实地探查后可能会有些许灵感,没想到,脑袋还是一片空白。
要不——
仙草拒绝仙露的挽救,仙露没被消化,反而因受仙草的仙气影响生出了神魂,因此加重来世羁绊?
要不——
仙露拯救了仙草后,两者合二为一,一株草,两个魂,一同修行,因此增加来世缘分?
洪仙琢磨许久,感觉后者比较可行,日久生情总比一见钟情要牢固些!
敲定方案,洪仙仔细观察了天边的云霞,还用随身带来的乾湿温度计测量了空气的湿度,估算着仙露形成的时间,兴许便是明日了。
打好算盘,洪仙捡了个石头当凳子,坐在仙草旁等夜幕降临。
死一般的寂静中,时间流淌得特别慢,洪仙老神在在地守候着,面上还是一派平静,好似她此刻所在之地是自家后院,而不是满目枯树焦草毫无生气的荒野中。
随着望舒的升起,周遭炙热的空气逐渐变得温凉,洪仙将皓白的手掌伸出清凉诀的覆蓋范围略略感受,乾燥依然是乾燥的,不过湿气确实比白日时重了许多。
时间差不多了。
洪仙全神贯注地盯着大石块,她需在仙露滚落仙草前注入部分仙气,助她生出神魂,再在那一瞬间施法用红线将他们栓在一处,方能使仙露不会才形成便消散,并留得一丝魂魄与仙草共生共修。
晶莹的水珠大石块最下方位置汇聚着,越来越大——
越来越大——
就是此时了!
洪仙修长的手指灵活地捏起了指诀,手上红芒渐盛,照亮了周遭。
然而此时,洪仙鼻尖却突然嗅到了一丝白日那股臭不可闻的朽味。
不好,那魃过来了!
许是被红光吸引,酸腐的味道以极快的速度往这边袭来。
洪仙心中掐算着时间,十指加快速度,上下翻飞中,一道红光飞没仙露中。
臭味已经近得让人作呕,洪仙恍如未觉,面色沉静地继续手上的指诀,在那黑乎乎的身影扑过来时将红线绑到了露珠和仙草上,顺势往后翻滚。
“砰——”
一声因肌肉激烈碰撞发出的轰响传来,同时传来的还有一声怒吼:“你不要命了?”
这地方还有人!
洪仙稳住身形站起来,朝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
朦胧月色下,两坨黑影缠斗在一起,一个体型魁梧,一个身材修长,魁梧的是魃,修长的是——
人!
洪仙飞跃过去,手指交错,自手掌中射出四捆闪着刺眼红芒的丝线,分别缠住了旱魃四肢。
旱魃不停闪避的身形被扯得一顿。
黑衣人借此机会将手里的东西往旱魃脖颈上一绕,利剑一般割断旱魃长满黑毛的脖子。
“呼——”
洪仙抹了抹额头上渗出的湿汗,在极短的时间内连续两次耗费大量精力,有些体力不支。
“你还好吧?”黑衣人出声问道。
声音清冽,却透着一丝关切。
洪仙打量着眼前人,浓眉薄唇,身材修长,着黑色西裤和衬衣,装扮居然也是现代的!
“你不是这里人?”
按照时间运行法则,苏慕青他们的前世应当是现代前的,不可能是同时或者之后。
黑衣人浓眉微皱,点头道:“事情办妥便回去吧。”
说完,黑衣人几个踪跃,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洪仙望着那修长如竹的身影离开,盘腿坐下休息,她这会没法立即施法回去了。
*****
回到位于挽心楼上的卧房,洪仙甫一打开手机,叮叮咚咚的消息声便不绝于耳。
“老板,今天苏小姐拎着鸡汤去看何明辉,在病房呆了一个多小时,何明辉都没有跟她说一句话!”
“老板,李航去看何明辉了,何明辉跟他说起自己腿伤了,还说自己以后再也站不起了。他情绪很激动,我在外面都听得清楚,他哭了。”
“老板,今天苏小姐去的时候带着PSP了,何明辉还是没理会她。苏小姐出来后就哭了,哭得昏天黑地,我看着都不忍心了。”
“老板,我好想去上班。”
“老板,何明辉总是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他心里一定很不好受。也是,换了谁都不好受!”
“老板,今天苏小姐去看何明辉时,遇见他的女同事,他跟女同事还是那副温谦有礼的模样,却对苏小姐视若未见。苏小姐出来后又哭了。”
“老板,你怎么还不联系我?”
……
待这叮咚声歇了,洪仙先看看日历,已经过去五天了。
每次过去时间的流速与现在总是不一样,网上也有人说2012年后时间过得比以前快,当然他们都是感觉。只有洪仙能够真实体会。
洪仙丢下手机,痛痛快快地洗了个澡,这才躺在床上看林字的消息。
工作汇报中时不时掺杂两句个人感受,看得洪仙嘴角忍不住弯起,轻笑起来。
这个小孩,近距离接触后,总有种让人忍俊不禁的感觉。
对面远远的窗户前,黑笙望见洪仙脸上甚是愉悦的笑容,心中忽然警铃大作。
最近一段时间,他常在她脸上看到这样的笑,都是跟那个小男助理呆一块时才有的。
难道——
黑笙不敢想下去,两道浓黑的剑眉近乎拧成一道。
不行,他不能再这样默默守候下去。
师傅说得对,洪仙居然都带着那个小白脸去见他了,说明她起码待他与旁人有些不同了。
想到此处,黑笙也顾不上休整了,打开电脑,搜寻起房产中介信息来。
不就是近水楼台吗?
谁还不会呢?
洪仙没发觉有人在暗中监视她,城市人口多噪音大,置身其中,她的五感比在山上时迟钝些,再者城里那么多人,随处有人多看两眼她也觉得正常无比,毕竟——
被看多看习惯了!
看完林字的碎碎念,洪仙回复道:“明日正常上班。”
林字秒回:“是,老板!”
说实在的,这几天可把他憋坏了。
原来盯梢一点都不好玩,枯燥泛味极了,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想到老板这些年办了这么多案子,都是一个人忙过来的,他心里有些疼,老板真不容易啊!
第二日上午,林字走入将近一个星期没来的挽心时,还颇有感慨,真是想念这个地方。
洪仙下楼时,瞧见林字手里拿着抹布正在整理她的办公室。
“这些有阿姨来做。”
“老板,早上好。”林字扬起脸望向她,笑容灿烂,手上的动作没停歇,嘴也没停歇,元气满满地说,“没事,老板,我给你买了早餐,你先吃早餐,一会就忙完了,在乾净的环境里才更好地工作。”
洪仙疑惑地瞥了他一眼。
往日也没见他这么勤快啊!
说起来,林字算是个相当勤快的员工,但是,洪仙清楚记得,他从未做过保洁工作。
今日是怎么回事?
罢了罢了,年轻人都善变。
洪仙习惯性地懒得关心跟案子无关的事情,在办公桌后坐下,说道:“你停下,今日有工作。”
“是。”林字顺从地停下,捏抹布小跑到洪仙面前,充满期许地望着她。
只要不再让他去盯梢,他能做很多别的事情。
洪仙在林字殷殷期望的眼神中,忽然觉得这事有点小,清了清嗓子,才开口说道:“你去找陆其……”
“是。”
林字愉快地收拾了东西,往外走。
哎呀呀,终于不是去盯梢了,去找陆兄他还蛮开心的。
路过隔壁门脸,见到有两个人在外面指指点点说着什么,林字好奇地看了看,其中一个穿着附近房产中介的工作服。
隔壁空了这么久,终于要租出去了!
林字还蛮希望有个新邻居的,这样他闲着无聊时可以到隔壁串门,平时老板太安静了,他都不敢找她说话。
于是,林字堆起笑容跟另外那人搭讪:“打算租下这里吗?我在隔壁上班,如果成了邻居,以后可以互相串门。”
“你好,我叫黑笙,以后欢迎过来玩。”男子微笑着回答,声音清冽。
这个说话的调调跟老板好像。
林字心里闪过一丝奇异的感觉,不过他很快就将这感觉抛诸脑后了,老板交代了事情,他得赶紧出发了。
“我还有事,改天再聊哈。”
“好,你先忙。”
黑笙望着林字远去的背影,嘴角浮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
挽心事务所里,洪仙边喝着林字带来的豆浆,边做案情记录。
给每个案子做记录做分析,是她从业伊始便有的习惯。
虽然有金手指,但是正常情况下,洪仙还是喜欢并且愿意像普通人一样工作生活。
什么都依靠法术,人生就太无趣了!
“笃笃笃——”
清晰的敲门声将洪仙的注意力吸引过去。
是他!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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