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异心结孽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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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清欢打量了半晌,随即摇了摇头:“唔,就是衣服不行,又脏又旧,白瞎了这副好相貌。”
想起两人进客栈时,小二鄙夷的眼神,叶清欢心里硌得慌,越发觉得这身粗麻布衣碍眼:“明日我带你上街,去成衣铺挑几件新衣服。”
“真的吗?”
陆嘉衍在乡下长大,活脱脱一个土包子,没进过城,没逛过街,更没去过什么成衣铺,闻言高兴极了,笑得眼睛都快看不见。
那是从未有过的时光。
小县城里繁华热闹,鼎沸喧嚣。行人来来往往,构成盛世的蜂巢。
陆嘉衍见识少,什么都没听说过,什么都觉得新鲜。好在叶清欢耐心,非但不嫌麻烦,还会用玉珠落盘般好听的声音,温柔地同他说话。
陌生的情愫犹如一颗种子,深深地埋进心底,在日日夜夜的相处中,慢慢生根发芽,茁壮成长。
可他不敢宣之于口。
他怕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到头来陷入无话可说的尴尬境地,只好将这份心意妥帖收藏,偷偷苦涩,又偷偷欢喜。
进京前夜,恰好是上巳节,想到明天就要分离,往后或许再会无期,陆嘉衍心事重重,提出想去街上走走,叶清欢同意了。
月色极美。晚风吹过,是杜鹃花香。
车水马龙的小城,杨柳依依的湖畔,她在万千人群中,悄无声息地拉住了他。
两只微凉的手交叠在一起,陆嘉衍一怔,偏过头去。
叶清欢莫名有些紧张,偏偏又努力装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道:“阿衍,我这人素来直爽,从不遮掩什么。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
陆嘉衍愣住了,随之而来的,是几乎要淹没他心头的狂喜。
怎么会不喜欢。
十六岁的少年紧紧握住女孩的手,郑重地道:“喜欢。清欢,我喜欢你。”
叶清欢见他一脸严肃,忍不住笑起来:“那,我不做江湖女子了。我们成亲,我做你的夫人,好不好?”
“好!”陆嘉衍点了点头。一字之言,掷地有声。
年少的誓言总是令人心动,满怀一腔真诚,可现实却往往残忍又无情。
叶清欢永远都记得那个下午。天气骤冷,淅淅沥沥的雨绵延了整座城,落个没完。陆嘉衍受了风寒,加上水土不服,一回府就开始发起高烧。
下人们手忙脚乱,把他送回屋里休养。叶清欢也想跟去,可是陆家主叫住了她,让她去前厅等着,说是有话要讲,她无法,只好顿住脚步。
家丁将茶点端上桌,她等了又等,碗里的茶水都凉透了,陆家主才不急不缓地现身。
“你们的事情,我都听衍儿说了,我这人素来说话直,叶姑娘你别见怪。你想嫁给我儿,简直痴心妄想。陆家是什么地位,你又是什么身份,哪是可以随意高攀的。不识相。”
这话说得太过直白,陆家主又是一脸不屑,眼里的嘲弄看得分明。
叶清欢还年轻,她有自己的骄傲,当即冷笑一声,道:“哦,你说那事。不过是我心血来潮的一句玩笑话,逗逗陆嘉衍罢,你要不提,我都快忘了,也就你们陆家这群傻子才会当真。”
顿了顿,她接着道:“此次护送途中,我受了重伤,还请陆老爷结清余款之时,记得把医药费和误工费也一并算上。宫主还在等我回去复命,告辞。”
说完,她也不管陆家主是何反应,兀自转身离去,直到拐过街角,才缓缓落下泪来。
她走的太快,以至于没看到身后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的少年扶着门框,呆呆地望着她的背影。
原来那才是她。
当真翩然,当真潇洒。
从那天起,陆嘉衍好似变了一个人。他变得不爱说话,整日只顾着闷头读书,闷头学武。
师父们都夸他有天赋,说这孩子小小年纪就能静得下心来,属实难得,来日必能成大器。陆家主听到这些话,很是欣慰,陆嘉衍却没有任何表示。
他已经很久没有笑过了。
陆家主年迈,陆母几年前便已身故。这个家里的人无一不想除掉他,没有人真的对他好。大家都是笑里藏刀,表面上和和气气,背地里明枪暗箭,那些意想不到的陷阱,防不胜防的诡计,时时刻刻都对准了他。
他害怕这个家族,害怕这些伤害。可是他逃无可逃,只能在没有人的深夜,默默低喃那个少女的名字。
清欢,清欢。
及冠那日,陆家主大摆筵席,请了所有族人前来庆贺,同时也是做个见证。他年事已高,自愿退位,往后,陆嘉衍就是名副其实的家主。
众人听到这话,举起酒杯,恭恭敬敬,高呼家主。陆嘉衍笑着应下,举止大方得体,如同一个真正养尊处优的世家子弟,再没有半分当年的影子。
当晚,宾客散去,他独自一人坐在院子里。
春寒料峭,冷月如霜,高高地挂在天上。
算起来,他已经整整四年没有见过她。这四年里,他恼她无心,气她绝情,却又控制不住地想念她。喜欢并没有被时间消磨殆尽,反而愈加深刻。
他亦写过许多信,一张,一张,诉不尽的悲喜,想要寄给她,只是最后都焚毁了,黑色的灰烬扬在风里。
男人抬起头,青白月光落下,清晰地描摹出他的眉眼,一双桃花眸里,若有还无的雾气。
他想,那就这样吧。
既然不能两情相悦,那就不择手段,得到她,把她困在身边,哪怕她恨他,他也认了。
打定主意,他找上了储君人选中最不被看好的四皇子,两人达成一致,结为同盟。
隔年,皇上驾崩,宫中大乱,陆嘉衍按照事先部署好的计划,辅佐四皇子顺利登基。八皇子在暗卫的护送下成功脱逃,他下令追杀,悬赏一千两黄金。
新皇感激他的鼎力相助,封他做丞相,予夺生杀,从此权倾朝野,一人之下。
待时局稍稍稳定,陆嘉衍迫不及待带领大队人马杀上仙灵山。
那天日落,夕阳的余晖撒向大地,玄女宫门口血流成河,映着橘黄的光,耀得刺目。
叶清欢正挥剑帮师姐逼退举刀而上的士兵,听到脚步声,回头,冷不防看见朝思暮想的少年,不由得顿住了。
陆嘉衍缓步走上前,嘴角微微勾起,端的是一派风流:“清欢,好久不见。你还记得我吗?”
怎么会不记得。
她还以为,她与他,要死生不复相见了,没想到,竟还能有再见面的一天,更没想到,记忆里单纯善良的少年,会变得残忍如斯。
明明是相似的眉眼,却教她迟疑着不敢相认。
长久的沉默,在陆嘉衍眼里变了味。他低低地笑了一声,折扇在手中展开:“看来是不记得了。没关系,清欢,我很高兴,从今往后,你就只有我了。”
“你再也,不能离开我了。”
说罢,他踏着一地鲜红,款款朝她走来。
那个场景,很多年以后,午夜梦回,叶清欢始终无法忘怀。
她是个弃婴,自小在玄女宫长大,宫主,还有众师姐妹,就是她全部的亲人。可就在那个残阳如血的傍晚,她眼睁睁看着她们一个个倒在地上,慢慢没了气息。
“清欢,你知道吗?我很爱你。”
陆嘉衍靠在她的耳畔,低低叹息一声,仿佛情人间最亲密的呢喃。而后,他攥住她的手臂,将折扇狠狠挥向皓腕。
筋脉俱裂的剧痛瞬间向五脏六腑弥漫开来,叶清欢一时承受不住,虚弱地向地上倒去,陆嘉衍眼疾手快地扶住了她。
“清欢,你别怕。我会一辈子对你好的。”
落日下,男子美得妖冶。他紧紧抱着怀里的女人,仿佛找回了失而复得的宝物。
那天后来,陆嘉衍将叶清欢带回了陆家。他把她安置在自己的卧房里养伤,每天下了朝就回府,坐在凳子上陪她说话。
他似乎有说不尽的话,一件芝麻大的事情也够他细细地讲上半天。偶尔,他也会念些不打紧的文书,陌生的名字,琐碎的政务,灯把人的影子贴在墙上,婆娑如水墨画。
叶清欢从来不回应,只是冷冷地望着他。再后来,她索性不看他了,自顾自地低头,假装视而不见。然而陆嘉衍并不生气。他日复一日地哄她,讨好她,耐心得像是没有脾气。
三月初二那日,陆嘉衍一整天都没有出现。二更天的时候,他披着一身寒露,欣喜地抱住她,琥珀色的眸子里有光流转,灿如春花,皎如秋月:“清欢,这段时间,我瞒着你,偷偷打点好了一切。我们明日就要成亲了,你高兴吗?”
说完,不等她回答,他笑了笑,自顾自地道:“我很高兴。为这一天,我整整盼了四年。”
这一刻,仿佛时空重叠,什么都还没来得及发生,他看着她的眼睛,许诺要一生一世。
叶清欢的心柔软了一瞬,她死死地咬住下唇,才堪堪让情绪没有外泄。
陆嘉衍等了许久,都没有等到她的回应,以为是睡着了,伸手缓缓抚上她的左肩。
这么多年过去,那里的伤口早已结痂,变作老疤,只留下一个圆形的小坑,没有任何知觉。可奇怪的是,不知为何,当他的手指轻轻触碰到的时候,却还会微微地痛,微微地痒。
“清欢,人的一生太短,来世如何,我无法许诺。但你记住,这辈子,我陆嘉衍必不负你。”
翌日一早,丫鬟和喜娘踩着吉时进屋子里来,服侍叶清欢梳妆。
“一梳梳到尾,
二梳白发齐眉,
三梳儿孙满地,
四梳老爷行好运,出路相逢遇贵人,
五梳五子登科来接契,五条银笋百样齐,
六梳亲朋来助庆,香闺对镜染胭红,
七梳七姐下凡配董永,鹊桥高架互轻平,
八梳八仙来贺寿,宝鸭穿莲道外游,
九梳九子连环样样有,
十梳夫妻两老就到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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