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穿到男频种马文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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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穿到男频种马文里了

  万年县,金牛村,陆家。

  沈菀嗓子干涩,想喝床边的水,手臂一抬,却发现身上穿的是件古装。

  粗麻布衣服,补丁连着补丁,好不凄惨。

  突然看到手腕上的银镯子,她念出镯子上刻的字。

  “马大花?”

  这名字怎么这么耳熟啊?

  又仔细瞧了瞧镯子上的花纹,沈菀的太阳穴突突直跳。

  她,堂堂一个农学硕士竟然穿越了,还是穿进了一本男频小说里!

  不是吧,她只是单纯不喜欢种马文,给了一个差评,罪不至此吧!!

  这本书她刚看完,男主陆景轩虽是贫苦出身,但自身惊才艳艳,有贵人相助。

  一路顺风顺水,最后成为整个大夏朝最年轻的首辅,还有各式各样的美女妻妾相伴。

  像所有小说里写的那样,主角身边总有那不长眼的苍蝇出来作死,这苍蝇就是他的原配媳妇。

  陆家花五两银子买来冲喜的媳妇嫌弃他家穷酸,偷了他奶的镯子,还没出门就被当场捉住。

  媳妇被扫地出门,后又被拍花子掳走卖给匈奴人做军妓,死状相当惨烈。

  沈菀头皮发麻,她竟好死不死穿成了这男主的媳妇,在书中甚至连名字都不配拥有。

  等等,算算时间,该不会马上就要有人来捉她吧!

  她刚将镯子从手上脱下来,门就开了。

  “沈大丫,你大白天的在我奶房里鬼鬼祟祟干什么!”

  少女瞪着眼睛,一把揪着沈菀的胳膊,大声嚷嚷。

  而她身侧的老太则沉着脸,向旁边跨一步,结结实实堵在门口,意思不言而喻。

  乍一见到这两人,沈菀立即垂头,有些害怕,应该是原主残留的意识作祟。

  她努力抬头看去,一个老太满脸褶子,头发花白,皮包骨的脸,两只眼睛炯炯有神,一看就不好糊弄。

  另一个少女约莫十四岁,杏仁眼琼鼻丰唇,嘴角有一颗小痣,除了肤色过于黝黑,倒也是个美人胚子。

  是男主陆景轩的奶奶马大花和妹妹陆双双。

  原主是被家人卖给马老太的,而五两银子一毛都没到原主手里,心中说不怨恨是假的。

  可原主自从到陆家就没干过一天活,也惹得陆家人厌烦。

  考虑到现在的处境,沈菀软下声音,缓缓开口。

  “什么金镯子银镯子,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就是看奶屋子太久没打扫了,就过来收拾收拾。”

  说着她就用袖子当抹布开始擦桌子,还露出恰到好处的微笑。

  陆双双见马老太面上缓和下来,心里越发不快,自一看到这新买的二嫂,她就不喜欢。

  长得白净漂亮不说,说话尾音还上翘,勾得村里好些汉子看直了眼睛。

  在家里什么活也不干,光靠着大哥大嫂养着,这哪里是娶媳妇,简直是娶了个祖宗。

  要是二哥见了她以后无心读书,这可怎么办?全家的希望可全在二哥身上,他明明有那么好的前程。

  不行,这女人必须得走!

  陆双双越想越急,忽然发现沈菀一直紧藏在身后的手,眼睛一亮。

  “你那只手背在后头干什么?让我看看是不是藏了奶的银镯子?”

  陆双双一把擒住沈菀的手腕,伸手去掰她的手心,笑得一脸得意。

  马老太见沈菀面上发苦,拚死护住手里的东西,也冷了脸。

  “沈大丫,你把五两银子还来,我们家要不起你这样偷鸡摸狗的媳妇!”

  听说,二郎得娶个有福气的媳妇冲喜,这病才能好。于是,她就去相邻几个村相看,一眼就挑中了沈家的丫头。

  黄半仙也说这丫头长得水灵灵的,一看就是个有福气的命。

  自从县试后二郎就一病不起,还在县医馆里昏迷着。

  这几天她对沈家这丫头忍了又忍,就是盼着她过点福气给二郎。谁想福还没沾上,就惹了一身骚。

  沈菀身子止不住颤了颤,她全身上下也就三个铜板,别说银子了,还是五两,杀了她也拿不出来啊。

  要是被陆家人赶出去,她能去哪?回沈家么?能卖自家丫头的人家是啥好人?指不定回去以后又被卖了。

  没有能力自保之前,她可不要离开这里。

  沈菀抖了抖袖子,挣开陆双双的手,大大方方摊开掌心。

  “奶,你看,这根本不是什么银镯子,就是一块桂花糕。胖大娘给我糕点,我舍不得吃,想留给相公,想着他多吃点,病就能好得快一些,就一直攥在手里。”

  沈菀面上染上绯红,声音也越来越弱,显然一个娇羞新嫁娘的模样。祖孙俩看得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无人看到的地方,有什么东西从沈菀的鞋底滑出,溜进了床底。

  眼看沈菀就要离开,陆双双赶紧揪住她,“你骗人,胖大娘那么小气怎么可能给你桂花糕,银镯子肯定在你身上!”

  的确,胖大娘没给过原主糕点,是原主在半道上顺走了胖大娘篮子里两块糕点。

  谁知,一块刚吃下肚,原主就给噎住了,然后她就穿过来了。

  不过,胖大娘去几十里外喝喜酒去了,没个十天半个月回不来,到那时谁还记得这事。

  沈菀当即撸起袖子,露出两节白生生的藕臂,“我清清白白,你尽管来搜好了!”

  见陆双双真要去撕扯沈菀的衣服,马老太呵斥道,

  “行了,这件事到此为止。沈丫头,难为你有心想着我家二郎。等二郎回家,你们就把亲事办了。以后二郎有了出息,不会忘了你的好。”

  马老太看着那块碎了一半的糕点,想起了二孙子,眼里有化不开的温情。

  陆双双小嘴一瘪,二哥长得俊,读书也好,从小就是远近闻名的神童,娶这种女人,简直是一朵鲜花插牛粪上。

  不过想到连她都看不上的人,二哥哪里会瞧得上,她也就懒得理会沈菀,便跟着马老太一起走了。

  见两人走远,沈菀这才停下打扫的动作,把床底下的银镯子掏出来,放在了马老太枕头底下,作出不慎遗落的假象。

  幸好她脑子转得快,不然,今天恐怕要难收场了。

  好在,这本书刚看完不久,她还有些印象。

  书里的马老太最是疼爱男主这个孙子,只要她表现出一门心思在男主身上,就不怕在这个家呆不下去。

  古代这么危险,她也要靠男主光环护佑才行。等自己有实力,有底气了,再离开男主也不迟。

  沈菀用布重新包好桂花糕,去了厨房。

作者有话说:

掐指一算,正是开书的日子。

欢迎大家来到金牛村,看沈菀如何带陆家发家致富,如何让原本要开后宫的男主欲罢不能……

整本书偏轻松风格,希望大家多多留言互动,也欢迎大家对本书提出建议,我会积极回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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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辅独宠小农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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