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天生坏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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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天生坏种

  杳杳先一步找到了王明珠。就在许延程还在给下属安排工作的时候,她就已经悄悄溜了。

  上一个全脸整容的楚秋琪,自从那天在停车场又见了一次后,就再也没有碰面。

  杳杳这回又遇见一个全脸整容的,她势必要弄清楚,为什么科技能打败魔法。

  只是改变长相而已,又不是改变命格,结果一个两个都看不全过去事,这让她很有挫败感。

  此刻小人参已经灵活地爬到了二楼,正趴在二楼的窗户上看着里面的人焦急的踱步走来走去。

  她是顺着排水管道上来的,二楼窗帘有没有落脚的地方,就只能像个树袋熊一样,紧紧扒着排水管。

  好在没有人从这里路过,不然非得被她这个造型吓死不可。

  屋内的王明珠,在许子康到达医院的时候就已经收到了消息。

  那医院是她出资转钱给爸妈,又让父母找了远房亲戚,特意建成的。

  医护人员上他们不敢动手脚,因为谁也不能保证,他们所招聘的医护人员,到底能不能被金钱腐蚀,所以就只能在一些不重要的岗位上安插自己人。

  比如门卫,司机,清洁工等…

  别看这类人不起眼,可任谁在医院里出入,都要经过他们。

  被安排在这些岗位上的人,全都是王明珠的亲戚,同时也是刘若曦的亲戚。

  他们都知道许子康长什么样子,也都知道真相,但他们都不谋而合的选择了包庇。

  刘若曦是孤儿,他父母死后亲戚都不愿意再跟她来往,因为他们家没什么东西可图,这种情况一旦粘手,怕很难甩掉。

  所以刘若曦跟自己家的亲戚关系都不太好。

  也就是在婚宴的时候,象征性的请了几个人而已。

  所以即便刘若曦嫁入豪门,这些个亲戚也没捞到一点好处。

  眼看着曾经瞧不起的孤儿,一跃成为了豪门太太,而沾亲带故的自己,一点便宜没捞到,他们心里怎么都觉得不舒服。

  笑人无,恨人有。

  但又碍于刘若曦已经飞上枝头做凤凰,他们惹不起,就只能把这份怨怼记在心中,不敢宣泄出口。

  最多也就是在背后嚼几句舌根。

  唯一付出行动的就只有王明珠一家。

  当他们知道王明珠一家做出了这样的事情,也有人心里面觉得毛毛的,感觉他们这样做不地道。

  可真金白银砸下来,那一点本身就非常薄弱的亲情,立刻烟消云散。

  他们选择成为了帮凶,反正前面有王明珠一家顶事儿呢,真的东窗事发被抓的也是他们。

  而自己拿了好处,一口咬定不清楚,不知道,谁又能拿他们怎么办。

  他们只是以为,亲戚幸好给他们安排了工作,还给他们多发了工资而已。

  又怎么会知道,医院里藏着真正的刘若曦呢?

  毕竟这些年刘若曦一直都处于昏迷状态,从来都没有出入过病房,他们只是一些打杂的,不清楚,没看见过,应该很正常吧。

  就是带着这样的侥幸心理,他们成为了绑在一条绳上的蚂蚱。

  “什么叫暂时不走了?不行,不管你们用什么办法,一定要让他们赶紧离开医院,救护车那边我已经安排好了,只要把他们送上车,剩下的都由我来安排。”

  “什么叫难办?难办也得办!我告诉你,你别想跟我扯皮,我要是出事儿了,你们一个两个都别想好过,电话我可是全程录音呢,我现在就明摆着告诉你,刘若曦要是活着,你们所有人的好日子也就都到头了,但只要她没了,你们能得到成倍的报酬,以后你们家所有人都能鸡犬升天。”

  王明珠在屋内打电话,脸色阴鸷得可怕。

  她较好的面容呈现扭曲,半点都没了,白日的问问娴熟,宛如一只从地狱爬上来的恶鬼。

  杳杳稳稳的抱着排水管,睁着大眼睛静静的看着王明珠。

  一双清澈的眸子里,倒映出对方恐怖狰狞的面孔,却不露半点情绪。

  半晌,杳杳恍然。

  哦,原来人无论怎么变,眼睛都是没有办法变的。

  从那双眼睛里,她看到了一个非常纯粹的坏人。

  王明珠自小就长得好看,因为漂亮,她得到了很多的特权。

  家里人都喜欢她,周围的小朋友也爱跟她玩,上了学有大把男生追。

  她的前半生几乎顺风顺水,所有人都对她呵护备至。

  一般这种情况养出来的人会呈现两个极端。

  纯良而脆弱的娇花,又或者,永远都见不得人好的小人。

  很明显王明珠就是后者。

  习惯了众星捧月的生活,所以她听不得旁人夸赞别人,只要有她在的地方,她觉得所有人的目光都应该聚焦在自己身上。

  但她不爱做博眼球的事情,更不想努力提高自己,所以一旦出现,有一方面比她优秀的人,王明珠就会想方设法毁了对方,泯灭别人的优秀。

  她做过的恶心事不止与刘若曦调换身份证一件。

  十二岁的时候,学校里来了个转校的艺术生,因为长得没有她好看,所以并未多受欢迎,王明珠也没把那个姑娘放在心上。

  但一次学校文艺汇演,小姑娘跳了个舞,站在台上整个人闪闪发光,一下子就掩盖了她的锋芒,原本只有五分好看的容貌,就因为那日的大放异彩,别人看他都戴上了滤镜,硬生生提高了七八分。

  本该聚焦在王明珠身上的夸赞,有一部分转移到了那个小姑娘身上。

  王明珠恨她夺走了属于自己的目光,再一次消防演习时,趁着对方不注意,把人推下了楼。

  小姑娘摔的腿骨骨折,就算是恢复好了,也没办法再继续完成高难度舞蹈,这一消息将小姑娘打击的不轻,没过多久就转学,王明珠又成了学校的风云人物。

  十四岁的时候,王明珠认了个社会人当哥哥,社会人看她长得好看,有什么好玩的都会带着她,但很快,社会人谈了个女朋友,将所有注意力都转移到了女朋友身上,王明珠即便是不想跟社会人谈恋爱,也记恨上了人家的正牌女友。

  故意约人家小姑娘出门喝酒,把人灌得烂醉,带到酒吧门口装作走散的样子,不管了。

  后来小姑娘被人捡尸,社会人果断抛弃了这个女朋友,王明珠又一次美美隐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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